自由時報
行人穿越道撞傷行人罰7200辯自摔 法官不信這樣判

台中廖姓男子,去年2月駕駛自小客車,行經台中西屯撞上過馬路的行人,造成行人全身多處鈍挫傷、腦震盪,除裁罰7200元,並吊扣駕照12個月,廖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主張是行人自摔,不過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勘驗現場監視影像,發現廖男當晚行經該路口時確實撞上走在行人穿越道的行人,辯稱自摔不可採信,判決駁回。判決指出,去年2月16日晚間9點多,廖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行經西屯區市政北二路與朝貴路口左轉時,在行人穿越道撞傷正在過馬路的行人,遭裁罰7200元、吊扣駕照12個月,並應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廖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