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車手無償騙20萬遭求刑1年半 法官加倍重判3年2月「附贈」同額罰金

加倍奉還!詐團車手蘇男騙走新竹縣鄭男20萬元,沒有拿到酬勞,被新竹檢方起訴求刑1年半,新竹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我國詐騙集團橫行,司法判決對於詐欺犯罪量刑過輕,長期為人詬病」,不僅「加倍」重判3年2月,甚至合併宣告騙來的20萬元「附贈」作為罰金刑,是近來少見對詐騙犯重懲的判決。檢方起訴指控,詐欺集團於112年3月起陸續向鄭男佯稱:若能參加投資群,即可投資獲利,鄭男依詐團指示,於112年10月5日在新竹縣竹北市便利商店等候車手,蘇政文配戴假工作證佯裝為國票綜合證券公司外派專員,鄭男面交20萬元給蘇後,蘇男再把錢交給在場監控者,轉交詐團上手,以此方式製造金流斷點,掩飾、隱匿詐騙所得去向。檢方調查,鄭男最後共遭詐團騙走170萬元,但是蘇男卻未因本案犯行獲取任何犯罪所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