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苗栗合法露營區僅個位數 法規卡關議員促放寬審核

苗栗縣議員曾美露今(8)日總質詢關心苗栗縣露營區合法家數,礙於法令規定,多數未合法,建議苗栗縣政府多借鏡南投縣推動露營區經驗,不犯法又兼具輔導,帶動縣內觀光發展。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長林彥甫表示,礙於中央露營區法令規定,目前縣內合法經營的露營僅零星幾家,會前往南投及嘉義縣取經,了解申請流程有無借鏡之處,加強輔導業者合法。文化觀光局長林彥甫答詢,目前露營區申請容許使用有367件,通過130件,因第二階段執行通過有困難度,有120件提出申請,惟真正合法拿到執照的僅零星幾件。由於露營法規是中央頒布,地方政府能做的是把不少民間露營協會盼能加大法規中間寬容值的建議,向中央反映溝通,因南投及嘉義縣民間露營區申請,公部門相對比較友善,將會同協力單位前往取經,了解申請流程有無借鏡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