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國防部預告修法 逃兵至少關1年、除役後才查獲加重2/3

鑑於近年逃兵案多被法院判決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並以易科罰金執行,恐衍生「得以金錢代替兵役義務」的錯誤認知,國防部近日預告修正「妨害兵役治罪條例」部分條文,將逃兵最低法定刑調整為「一年有期徒刑」,若逾除役年齡後才被查獲逃兵,加重其刑2/3。國防部11日在官網發布預告修正「妨害兵役治罪條例」部分條文指出,鑑於近年逃避兵役案件經法院判決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並以易科罰金執行居多,恐衍生錯誤社會認知,致難以嚇阻有心人士犯罪意圖,影響兵役制度之公平性,不利國家安全與社會公信,因此修正本條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