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
兄弟姊妹特留分要刪除,不代表「兄弟姊妹從此不能繼承」

法務部日前公布《民法繼承編》修正草案,其中最受矚目的,就是刪除兄弟姊妹的特留分。 我整理出五個繼承實務上一定要注意的關鍵: 一、沒有寫遺囑,兄弟姊妹仍然可以繼承遺產 草案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不等於刪除兄弟姊妹的「繼承權」。 依現行民法,沒有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孫子女等)、父母較前順位繼承人時,兄弟姊妹仍是第三順位法定繼承人。也就是說,如果被繼承人沒有配偶,也沒有前順位繼承人,兄弟姊妹就可能依法繼承全部遺產。 所以,真正的關鍵是:你有沒有留下清楚的遺囑? 如果沒有遺囑,法律就會按照法定繼承順位分配,這樣一來,這次修法『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的效果,頂客族或單身族的你就享受不到囉! 二、願意扶養父母、幫助家務或家業的人,未來可能多分遺產 這次草案也新增「特別貢獻」的制度。 也就是說,如果繼承人長期照顧父母、提供療養看護、幫忙家族事業、出錢出力維持或增加被繼承人的財產,未來在遺產分割時,法院可能會把這些付出納入評價。草案說明中特別提到,這是為了鼓勵照顧高齡者的付出能受到適當評價,也兼顧繼承人間的公平。 不只是子女,如果兄弟姊妹是繼承人時,對被繼承人的事業或照顧有特別貢獻,未來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