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振興醫院內鬥2-2》前心臟名醫砲口向內 與醫院法庭戰尚未落幕

振興醫院前心臟科名醫林昌琦擔任振興工會理事長期間數度批判同院健康管理中心主任曾芸軒疑灌單賺業績獎金,被曾女告上法院,士林地院一審判林應賠償100萬元。事實上,林昌琦與院方並非一夕翻臉,事發前他即以工會名義發函檢舉院方違法,被院方記大過,他雖向勞動部申訴成功,但之後振興醫審會決議不再續聘一年一聘的林昌琦,林認為解聘不合法,提出民事訴訟請求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但法院一審認定醫院有權決定是否續聘,判林敗訴,林已上訴高等法院,名醫與醫院間的法庭戰尚未落幕。林昌琦原本是振興醫院心臟內科團隊成員,亦是心臟名醫,擔任振興醫院工會理事長後,2023年10月以工會名義發函向行政院衛生福利部、勞動部陳情院方違法,被振興醫院記一大過。林提出申訴,勞動部2024年4月裁決認定記大過一事的程序不當,構成「不當勞動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