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影/達退休指標卻退不了 全教產籲放寬標準

針對「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21條規定,校長與教師自願退休生效日以2月1日或8月1日為準。此設計雖有利學期人力安排,卻在新舊制轉換期間衍生「制度性卡關」。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上午舉行記者會,理事長林蕙蓉指出,有教師於民國115年已達「年資31年、年齡53歲」指標,卻因該教師生日於12月11日,達標日落在12月,無法即時退休,又因116年起門檻調整,被迫適用較嚴格新制,退休延至118年2月,類似情況並非個案。全教產呼籲主管機關放寬標準,避免「老的退不了,新的進不來」的師資停滯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