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從醫美偷拍風暴探討醫療影像治理 學者:目的正當與規範健全重於全面重罰

近期醫美診所「偵煙式攝影機」引發的偷拍風暴震驚全台,多家涉案診所強調裝設錄影器材是為了保障醫療品質、預防糾紛,但其裝設尺度與法律規範至今仍莫衷一是。對此,東吳大學法學院與台灣醫事法學會日前特別邀集法律專家學者、檢察官召開座談會,就國內外醫病訴訟的不同判例及法律層面進行深入探討,盼能作為此次事件的借鏡,加速完善國內「影像治理」的相關法規。 與會專家普遍指出,醫療環境不能只談隱私,有時「影像」反而是還原事實真相、保障醫病雙方的重要工具。然而,主管機關面對輿論壓力,對涉案的20多家診所採取「齊頭式重罰」(如停業半年),恐有違比例原則,應依個案的設置數量、場所及必要性審酌情節而定。 重點一:攝影機外觀非核心,「目的正當性」才是關鍵外界多對醫美診所以煙霧偵測器偽裝針孔鏡頭、破壞醫病信任感到憂心。對此,東吳大學法學院刑事法研究中心主任黃鼎軒認為,拍攝器材的外觀不論是外顯式、圓球式、偽裝偵煙式或針孔式,都不應是法律判斷的唯一標準。最核心的在於「裝設目的必須正當」(如防止醫病糾紛、降低病患手術壓力、防範員工竊盜或診間暴力、保護貴重與管制藥品)。 黃鼎軒進一步說明,不同場域(如急診室、手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