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狼繼父逼高中女口交判4年半 少女「留套取精」被認自願判無罪

台中高中女學生遭繼父強迫口交,若不從甚至會被打。繼父辯稱少女自願,不過法官不採信,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處4年6月徒刑。不過,少女另指控,去年3月繼父也對她性侵,留下有精子的保險套當證據,卻因事前就跟同學、生父預告,法官認為無法排除是為取得證據,而誘使繼父發生性行為的可能,判決無罪,可上訴。判決指出,高中少女和母親、繼父同住。2024年少女高一放暑假時,繼父在家中凶惡恫嚇,「妳快點幫我用」,強行壓少女頭部,逼迫口交得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