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男子被詐騙5萬向涉提供帳號女子求償45萬 法院判被訴

彰化一名鐘姓男子遭詐騙損失5萬1千元,怒氣難消,竟將涉嫌提供帳戶的阮姓女子告上法院,要求賠償高達45萬1千元,理由包括「精神賠償、失去健康」與「失業」長達半年。誇張求償理由讓法官搖頭,最後認定被告並非詐騙共犯,全案判原告敗訴,一毛錢都拿不到。判決書指出,鐘男指控,去年誤信投資訊息遭騙,款項被匯入阮女名下帳戶,懷疑她是詐團成員,除要求返還5萬1千元外,另主張精神賠償5萬元、失去健康5萬元,及導致失去工作,自1月起至6月均無法工作,請求30萬元,合計求償45萬1千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