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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管委會也能申請 桃園編列3年1億補助舊公寓微型修繕 | 房市情報 | 商情 | 經濟日報

為提升老舊公寓大廈的日常居住品質,桃市府除既有的8,000萬元公寓大廈修繕補助,今年再編列3年1億元專案預算推動「舊公寓微型修繕補助計畫」,針對屋齡30年以上且未成立管理組織之4至6層樓公寓,小額協助修繕公共空間及成立管理組織,盼3年協助1,000棟老舊公寓,另再配合內政部「老宅延壽機能復興計畫」,從社宅興建到舊建物修繕,全面照顧每位市民的家。 放寬申請門檻 補助民生安全修繕項目 桃市府去年推動公寓大廈修繕補助,使有管委會的大樓社區獲得實質修繕,有效提升生活品質,考量缺乏管理組織的老舊公寓同樣面臨環境損壞等日常問題,桃市府打破過去須有管委會才能申請的門檻,自5月21日開放受理微型修繕補助計畫,只須經由三分之二區分所有權人同意並推派代表人,即可提出申請;修繕範圍緊扣民生日常與公共安全,包含走廊、樓梯、照明等六大共用設施,門禁、監視設備等四大共用設備,亦補助成立管理組織所需的行政費用,盼以彈性小額補助,即時且有效地解決老舊公寓燃眉之急問題。 三項住宅補助計畫各具定位 相輔相成 桃市府以內政部老宅延壽計畫及桃園公寓大廈修繕作為契機,精準分流與資源互補,順利推動微型補助補齊政策缺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