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德國討論廢除「侮辱政客罪」法條 政客需要特殊保護嗎?
(德國之聲中文網)德國正考慮廢除一項禁止侮辱政客的特別法律。此前,多起引發廣泛關注的案件中,公民因在社交媒體上稱政治人物為“Schwachkopf(蠢貨)”“Lügenfritz(撒謊精弗裡茨)”或“匹諾曹”而遭警方調查。 根據德國《刑法》第188條,任何人如果誹謗“參與公共政治生活的人士”,且其行為使該政治人物履職“受到重大影響”,理論上最高可被判處三年監禁。不過在實際司法實踐中,大多數案件最終都以罰款結案。 這項法律於2021年進一步收緊,部分原因是2019年黑森中卡塞爾行政區長官呂布克(Walter Lübcke)在家中被右翼極端分子槍殺。修法後,即使遭侮辱的政治人物本人沒有提出控告,檢方也可以主動啟動調查。 2024年,一名64歲的退休老人因在社交媒體上稱時任德國副總理兼經濟部長哈貝克(Robert Habeck)為“蠢貨”,遭到搜查。雖然檢方依據《刑法》第188條申請搜查令,但該男子同時還發布了被認定違憲的極右翼標志。 近年來,德國針對政治人物的侮辱和攻擊事件持續上升。根據德國公共廣播聯盟(ARD)今年5月公布的數據,警方2025年共記錄5140起針對政治代表和政黨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