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大馬人來台當車手詐35台人 重判9年2月

馬來西亞籍男子錢景順等4人來台加入詐騙集團,負責當車手與收水手,受詐台灣人達35人,總詐騙金額超過350萬元,新竹地院認為被告等人刻意來台加入詐團掩飾、隱藏犯罪所得來源與去向的洗錢行為,更使金流難以追溯,增加查緝難度,重判錢男等人9年2月不等重刑。法官調查,馬來西亞籍男子錢景順、吳永慶、黃俊豪、溫紹飛去年加入詐欺集團,吳永慶是負責向被害人收款的面交車手,錢景順、黃俊豪擔任收取人頭帳戶提款卡及第一層收水手,溫紹飛擔任上層收水手,以此方式製造金流斷點,以掩飾、隱匿詐騙所得去向。被害人達35人之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