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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理財不用錢進海外節稅 亞資中心大躍進 「好野人」大利多 | 金融脈動 | 金融 | 經濟日報

過去如果用一般方式傳承資產,每換一代就會出現一次遺產稅、贈與稅。現在只要符合連續受益人信託要件,100年內後代按契約接手受益權,不再重複課徵遺贈稅,等於只在信託成立那一刻課一次,對於「公司股權+不動產+金融資產」的大型家族,這是跨兩到三代的稅負結構翻修,實際影響很大。 新制度可以明確承認,在信託契約裡寫好第一順位是配偶、第二順位是兒女、第三順位是孫輩,甚至可以細到條件(例如年滿幾歲、是否參與家族事業等),並訂定每一順位持有受益權的條件與分配比例。這讓富不過三代這種亂分財產、打官司的風險可大幅降低,因為資產不會直接落到個人名下,而是一直繫在信託架構裡按規則分配。




































































